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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记得上学时,英语课本上有一条似乎约定俗成的规则: 西洋乐器前面要加定冠词“the”,比如 play the piano(弹钢琴)、play the trumpet(吹小号); 而中国乐器前则不加“the”,比如 play erhu(拉二胡)、play pipa(弹琵琶)。 那时候我是这么记的:西方乐器加冠词,东方乐器则省略。没啥逻辑,就当死记硬背一条语法规则。 但貌似现在有定论了:最新版的教材和教辅资料中,无论中西方乐器,前面一律加上“the”。 换句话说,现在规范写法是 play the erhu、play the pipa。 这才是对的嘛——语言也讲求平等,怎么能连一个 the 都分中西呢?   英语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它既“粗”又“细”。 在表达演奏乐器的动作时,不管是“吹”“拉”“弹”,都可以一概用 play 表示,看起来粗枝大叶; 但当你深入了解,就会发现它也能“细致入微”。 比如小提琴和吉他虽然都属于弦乐器(string instruments),但演奏方式完全不同: 小提琴是“拉弦”,英语中可以说 bow the strings——对了,小提琴的“弓”也叫“bow”; 而吉他则是“拨弦”,用 pluck the strings 来表达。 放到民乐中同样如此:二胡是“拉弦”,琵琶是“拨弦”。
那钢琴呢?很多人以为它属于打击乐,其实钢琴也是弦乐器,只不过琴弦藏在内部。 演奏者通过敲击琴键,带动内部的小锤“击弦”发声,所以钢琴的原理其实是 strike the strings。
英语里的 string 这个词也非常妙,不仅指“琴弦”,还有丰富的比喻意义。 比如“撩拨某人的心弦”,可以说 pluck one’s heartstrings; “拉关系”,叫 pull some strings——这个短语原本来自“提线木偶”,形象极了。 String 还能作量词用,比如 a string of pearls(一串珍珠)、a string of mistakes(一连串错误)。 一个小小的词,就能串起音乐、人情和生活,很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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