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来和同学们说说 infamous 这个容易望文生义的单词。
初见该词一眼看去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熟词 famous 来。后者通常是一个褒义词,用来表示“著名的、出名的”,比如说刘慈欣是位名作家(a famous author),以科幻小说享誉国际(internationally famous for his science fiction novels),很多作家都希望有朝一日像他一样名利双收(be rich and famous)。
而受到 informal (非正式的)、incorrect (不正确的)、incapable (无能力的)等词的影响,也很容易想当然地将 infamous 理解成“不出名的(unfamous or fameless)”。
倘若是这样,那么当听到2002年上映的美国超级英雄电影《蜘蛛侠》(Spider-Man)中的下面这句台词时,就会感到十分困惑:
He doesn't want to be famous? I'll make him infamous!
要知道想成名虽不简单,但想让一个人变得不出名似乎更难,除非拥有奇异博士那种可以消除全体人记忆的法术。
既然逻辑上说不通,那么难道说 infamous 开头的前缀 in- 并非像上述列举的单词那样表示的是“不、无、非”吗?其实也并非如此,从词源上来看,在16世纪之前的 infamous 原本指的也是“不出名的、非著名的”。
只是到了16世纪后, infamous 合并了与 infamy (臭名昭著、声名狼藉;恶行、罪恶)同源的中古英语单词 infamis (名声不好的、以坏著称的)的含义,进而开始主要用作贬义词表示“臭名昭著的、声名狼藉的”,常作正式用语使用,侧重指名声极差,因一些遭人鄙夷的事而广为人知,比如:
那个声名狼藉的叛徒喜欢吃以难吃著名的英国三明治。
The infamous traitor likes to eat the infamous British sandwich.
此外, infamous 反过来也可以用来形容行为、做法等“无耻的、丢脸的、不光彩的”,也就是用来形容一些可使人声名狼藉的事,常意味着可耻或不可原谅的邪恶,比如:
无耻行径
infamous behaviour
不光彩的堕落行为
infamous vices
最后值得注意的是,不要随着 famous 的读音而将 infamous 误读成 [ɪnˈfeɪməs] ,而应是[ˈɪnfəməs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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